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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佛山市残疾人职业康复服务中心工程-高低压变配电工程

文章出处:网站小编 网责任编辑:锐林非开挖 作者: 人气:2450 发表时间:2016-01-19  

1.招标条件

佛山市残疾人职业康复服务中心工程-高低压变配电工程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发改农社[2014]7号及佛发改农社[2014]6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新风路46号残联大院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佛山市残疾人职业康复服务中心建筑面积30002.44平方米,地下两层、地上十二层,建筑高度59.5米。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范围为佛山市残疾人职业康复服务中心工程-高低压变配电工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进线电缆敷设、电缆保护管、顶管、电缆井、临时箱变安装调试及基础施工、临时电源配电柜及连接电力电缆安装;高低压配电房及发电机房土建改造(含设备基础施工)、高低压配电房及发电机房照明、通风等。配电设备安装、抄表采集系统安装及办理通电手续直至并网通电,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本项目财政部门审定的招标控制价为2622395.57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52102.46元。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通过相关供电部门的验收并实现并网通电。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

(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双优”工地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以及佛山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  一般性工程中的大型工程 √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送(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不得提高资质标准。要求同时具备2项

或以上资质的,招标人应当接受联合体投标。]

4.2.2 本工程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或城市道路诚信档案;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电气专业中级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5.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5年7月至2015年1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并限制从事工程招投标业务。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9投标人须具有由电监会颁发的承装类五级或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投标人须通过佛山供电局2015年B类生产项目承包商登记、审查,相关企业名录以佛供电生[2015]3号文为准,投标人须提供佛供电生[2015]3号文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中“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2337、83905237。

5.2 报名时间:2016年 1 月 18 日 16 时 00 分起至2016年 1 月 25 日 16 时 0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以及0万元的诚信保证金,合5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成功上传,并将相同内容的纸质投标文件按要求包装密封后,于投标截止前,由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递交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7.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拟派本工程的  /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总经理) 或企业技术负责人或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注册执业证书或身份证明书、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注:招标控制价3000万元以上(含)的工程应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参加开标会;招标控制价1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工程应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参加开标会;招标控制价1000万元以下的工程可以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出席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路111-113#白云大厦16楼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邮编:510100

邮编:510060 

联系人:贺工

联系人:周工

电话:18664190587

电话:18664649310

传真:

传真:020-8354818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moshangcao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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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醒: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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