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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台商投资区增加锦江大道(规划七路至角江路段)电力管沟工程施工比选公告

文章出处:网站小编 网责任编辑:锐林非开挖 作者: 人气:978 发表时间:2016-02-26  
为有效推进工程建设步伐,规范工程管理,我司拟对漳州台商投资区增加锦江大道(规划七路至角江路段)电力管沟工程施工比选活动,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比选。比选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漳州台商投资区增加锦江大道(规划七路至角江路段)电力管沟工程施工
2、项目建设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中心城区
3、建设单位(比选人)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4项目建设规模增加锦江大道(规划七路至角江路段)电力管沟起于锦江大道(K1+646规划七路南侧),止于角江路南侧,管沟沿锦江大道西侧敷设管道,新建16*HFB(增强型)-Φ175排管0.275km,16*镀锌钢管-Φ150*4排管0.03km,16*MPP管-Φ160*9.5顶管0.055km,新建电缆井9座,其中新建四通工井1座,中间接头工井4座,新建三通工井2座,新建直线工井2座。本项目的预算审核价为1165223元,比选人的发包价为1080005元。
5、比选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比选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指的范围、比选文件以及比选人对比选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合格标准,且通过当地主管电力部门验收。
   二、比选方式
比选方式:公开比选
比选办法:随机抽取法(K=8%)
   三、比选条件
1、比选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比选申请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具备临时执业证书的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采用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以及闽建筑函[2014]6号的规定;
3、具有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五级及以上、承修五级及以上、承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项目的技术力量,且信誉良好;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一年内(以公告发出之日为准),施工单位或及其负责人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违规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无弄虚作假骗取比选资格;
6、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以公告发出之日为准),施工单位或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7、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限制承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业务;
8、法律、法规、相关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
凡不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的施工单位,均不得参加比选活动,即使参加也不得中选或中选被取消。
 四工作范围、工作时间与其他要求
1、工作范围:漳州台商投资区增加锦江大道(规划七路至角江路段)电力管沟工程施工内容,并按照施工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工程量清单、预算审核书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且通过当地主管电力部门验收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工期要求:30日历天内完工且通过当地主管电力部门验收;
 3、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合同承包方式。中选人应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7天内向比选人提出工程量清单核对申请报告,并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14天内完成核对工程量清单工作。如工程量清单分项子目与施工图纸实际情况存在误差的,按实增减。核对后工程量清单经建设单位或授权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后作为合同价款调整及竣工结算的依据。中选人逾期不提交书面申请报告的,视作放弃核对工程量清单,由于工程量清单偏差引起的损失由中选人自行承担,比选人有权不予支付。
   五、费用
1、工程项目费用
(1)本次比选的合同形式采用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包括完成工作范围内一切工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2)本项目发包价:为人民币壹佰零捌万零伍元整,(小写:¥1080005元),不按发包价报价的,作废标处理。
2、其他费用
(1)中选人应在领取中选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比选代理费及预算编制费,比选申请人应考虑此费用计入报价中。比选代理费报酬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标准的80%计取,预算编制费按福建省闽价[2002]房457号文规定标准的20%计取,预算编制费及比选代理费由工程中选单位支付。
(2)比选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元,提交比选资料时以现金形式缴纳(信封密封),未提供比选保证金的,视为自行放弃比选资格。未中选的,比选保证金全额当场退还,中选单位比选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后5天内无息退还。
(3)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时间:于收到中选通知书后5天内且在签订合同前。如不能按规定履行,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没收比选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10%。
履约保证金形式: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提交。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于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
  六、合同签订时间
中选人在中选公示期内与比选人联系商讨草签合同事宜并作进场组织项目实施准备,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5天内,派代表与比选人签订正式合同。中选人未按规定签订合同以及进场组织项目实施的,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其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比选保证金数额的,比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比选人可以根据相关程序重新确定中选人。
  七、中选公示和签订合同
1、根据漳发改招标【2010】4号文的规定,中选结果公示将在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台商投资区网上公示3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比选人应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向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核查要求。
2、除发生投诉情况外,中选人应按比选文件要求和比选人签订合同。
 
  八、发布比选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
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www.zzbidding.com)、漳州台商投资区网(http://www.tiz.gov.cn)等网站上发布。
  九、其他说明
1、联系人:小林    联系电话:0596-2956050
2、比选资料领取时间:2016年226日~2016年33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比选资料领取地点: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花园双玺7号楼903室)

3、比选时间、地点:2016年37日北京时间930分,在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会议室(计生楼一楼会议室进行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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