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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晋江池店南片区送电线路缆化工程(跨越绿洲公园段)所需顶管材料及配套配件

文章出处:网站小编 网责任编辑:武汉锐林 作者: 人气:1011 发表时间:2016-07-01  

招标编号:闽营招[2016]电力024号开标时间:2016-07-14所属行业:document.write(getstate('17',industry));标讯类别:document.write(getstate('1',type));资金来源:document.write(getstate('0',money));招标代理: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业主名称:晋江市天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所属地区:document.write(getstate('0',state));第一章 招标公告
新建晋江池店南片区送电线路缆化工程(跨越绿洲公园段)所需顶管材料及配套配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晋江市天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资质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 新建晋江池店南片区送电线路缆化工程(跨越绿洲公园段)所需顶管材料及配套配件招标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同时,招标人委托代购人(即顶管施工劳务分包公司)负责除付款外的顶管材料及配套配件管理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出采购计划、联系材料供应商、协调卸货地点、把关材料质量、交货验收等满足工程施工进度和质量安全要求的全部事前事中事后工作,供应商必须积极配合代购人的协调与指挥。招标人将依据代购人的报告支付材料款和对材料供应商进行奖惩。
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项目名称、货物名称见下表,货物需求一览表单独成册。物资供货期限为中标后35日内开始供货,具体批次和时间以代购人确定为准。交付方式、地点:设备材料包运输、装卸,按代购人通知送达指定地点(晋江池店南片区绿洲公园)。

项目名称 物资名称 报价
新建晋江池店南片区送电线路缆化工程(跨越绿洲公园段) 顶管材料及配套配件 按具体工程的图纸报价(含增值税、运输及装卸)

最高控制单价:为17600元/米(含增值税、运输及装卸),投标报价单价超过最高控制价单价的以废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
(2)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4)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8)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9)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0)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1)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l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l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l 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
l 被责令停业的;
l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3本次招标所有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申请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本招标项目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6月22日至2016年6月28日(节假日除外),每工作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出售地点为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8层)。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及其电子文档(光盘)资料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如需设计图纸,请径直联系招标人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4日9:00时(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福州市五一广场高桥路福建阳光假日大酒店会议室。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递交至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晋江市天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州市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8层
联系人:蔡小姐 胡先生
电话:15659169948 13600893588 传真:0591-87625996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台江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3500 1884 3000 5250 3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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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醒: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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